
紀檢監察機關要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,推進國有資產管理全面規范、公開透明、監督有力,切實防范國有資產管理風險,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。
壓實監管責任,建章立制。壓緊壓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監管責任,將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與政府重大項目落實情況監督有機結合,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完善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、國有資產效益發揮等情況進行監督,進一步規范資產配置、使用、處置、收益等環節管理。對當前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判,找準背后深層次根源,并通過制發書面監督意見、紀檢監察建議書等形式提出整改建議。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潔風險排查,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完善規章制度,進一步將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權裝進制度籠子里,確保權力規范運行。
強化日常監督,嚴肅問責。堅持問題導向,推動審計、財政等部門,緊盯國有資產賬務管理、財產清查等環節,發揮多部門聯動監督優勢,靈活運用明察暗訪、現場核查、談話了解、查閱賬目等方式,重點檢查資產購置、保管、盤點和清查是否合規,資產的利用、出租、出借及對外投資、公開招租等環節是否公平與合規等。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被檢查單位反饋,并通過通報、約談、誡勉等方式進行問責。充分發揮“室組地”聯動機制,緊盯工作重點、關鍵環節開展監督,對于發現的無償占用國有資產等行為,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。(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)